一、院校全称 | 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 |
二、院校国标码 | 12868 |
三、校址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高教园区)四号大街16号 |
四、层次 | □ 本科 ☑ 专科 |
五、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 |
证书 种类 | 学生毕业后由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学历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 |
七、院校招生 管理机构 |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等,下达招生任务,决定招生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宣传、网上录取,检查招生工作的实施情况及招生相关的其它日常工作。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学校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
八、招生计划分配 的原则和办法 |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九、预留计划数及 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 要求 |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男女比例:不限 (三)录取具体方式: 1.根据相关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录取方法与要求,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 2.浙江省统一高考招生根据专业平行志愿分段投档,按专业招生计划数及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二段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根据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3.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
十三、收费 标准 | 学费 标准 |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旅游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为15800元/学年; 空中乘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大数据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跨境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网络营销与直播、国际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广告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产品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为17800元/学年;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专业为18800元/学年。 |
住宿费 标准 | 1500元/学年 |
十四、资助政策 | 根据国家和我省的资助政策体系,学校已经建立健全了以“奖、勤、助、贷、补”为主要内容的资助政策体系,在政策上能够确保实现应助尽助。对于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国家奖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等各类资助。 |
十五、监督机制及 举报电话 |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6877105。 |
十六、网址及联系 电话 | 招生网站:https://www.zjyyc.com/zszb/ 联系电话:0571-86911032 86877189 |
十七、其他须知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