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章程只适用于2024年本专科全日制招生,自公布起开始执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二)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请谨防招生诈骗。 (三)学校具有转专业政策,为学生提供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 (四)校区分布 本科: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智能制造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设备与控制技术、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在滨江校区; 机械电子工程技术、智能控制技术专业在海宁校区; 专科: 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市场营销、跨境电子商务、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专业在海宁校区;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大数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汽车智能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工业设计、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影视多媒体技术、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技术、智能制造装备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智能制造装备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物联网应用技术(中外合作办学)、跨境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在滨江校区。 (五)本章程由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