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25年本科生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外语类保送生工作的有关精神,为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优秀综合素质和外语培养潜能的创新型人才,结合我校人才培养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与条件
符合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高中阶段具有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本校学籍且一直在本校就读,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成绩优秀、热爱外语类专业,经就读中学推荐,具有2025年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2025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专业为:日语、法语、俄语、德语,招生计划不超过140人。具体招生计划将根据报考人数和生源情况等确定,择优录取。
录取后可根据学生意愿选拔进入“外国语言文学类+会计学/财务管理”等跨学科人才培养项目。
三、申请办法
(一)请考生于2024年12月19日-12月25日17:00前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bssbm/)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材料并确认志愿,生成的报名表打印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须重新上传,确认报考。
(二)请考生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报名材料扫描件,包括:
1.填写完整并经中学填写相关意见、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厦门大学2025年外语类保送生报名表》;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
3.高中阶段学籍卡复印件(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含高中阶段各学年学习成绩及在年级位次,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档案等);
4.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5.个人申请陈述(由学生本人亲笔书写并签名)。
(三)考生须按志愿顺序在报名系统中报满三个不同的专业志愿。
四、审核与考试
(一)资格审核
我校对申请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于2024年12月26日左右确定通过审核准予考试名单,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二)缴交报名考试费
凡我校审核准予考试的考生,均须按规定的时限,登录我校缴费系统(网址:https://examination.xmu.edu.cn/pay/login/)网上支付报名费170元/人(闽发改价格函〔2023〕238号),并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与准予考试名单同步公布。逾期未交,缴费系统自行关闭,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予安排考试。
(三)报到时间和地点
2025年1月4日下午、5日上午(考生选择其中一个时段报到即可),厦门大学思明校区,具体时间和地点与准予考试名单同步公布。
(四)考试
1.考试方式
含笔试、面试,均为线下考试。
2.考试时间
笔试:2025年1月5日下午
面试:2025年1月6日
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规则等相关考试信息及要求将于考前公布在厦门大学招生网(网址:https://zs.xmu.edu.cn)和外文学院网站(网址:https://cflc.xmu.edu.cn)。考生务必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动态信息,以免贻误,凡未在我校指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相关考试事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后果自负。
3.考试科目
(1)笔试:语数综合(包括语言文字理解应用、数学知识等),考试时长60分钟,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20%;英语(包括阅读理解、翻译、作文),考试时长90分钟,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40%。
(2)面试:英语(包括朗读、即时问答),考试时长不少于10分钟,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40%。
五、录取办法
(一)资格认定
我校保送生的选拔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1.确定资格。各专业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以及按规定比例折算的综合成绩分别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以招生计划一定比例确定拟录取资格候选生名单,成绩未达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含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中任意一项)不予录取。
2.考生确认。拟录取资格候选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候选资格确认,未及时进行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候选资格。
3.拟录取。我校根据考生确认情况,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依据综合成绩在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内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确定拟录取专业。如确认人数不足或确认后放弃的,我校不再递补。
(二)录取
拟录取名单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报送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公示、审核通过后,按程序办理录取手续。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与普通高考录取通知书同步发放。
六、监督
(一)厦门大学纪检监察机构对学校外语类保送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电话:0592-2186219。
(二)推荐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规范程序进行推荐和公示工作。保送资格生所提供的申请材料须真实、完整、准确。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随即取消保送生录取资格,并追究学生及相关单位、人员的责任。
(三)我校招收保送生考试属国家教育考试,凡在考试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对相关作弊考生,将取消保送和录取资格,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
(四)获我校保送录取资格的学生,在确认就读我校后,须守诚信,不违约,维护个人及所在中学的信誉和我校保送录取工作的秩序。如出现因个人变更志愿等违约行为而对录取产生影响的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七、其他
(一)拟录取保送生在收到我校正式录取通知书之前仍应做好参加高考的准备。凡已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保送录取手续的学生不再参加高考录取,但须参加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二)被我校录取的保送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执行。入学后,须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
(三)保送至小语种相关专业的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小语种以外的专业。
(四)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
电话:0592-2188888
网址:https://zs.xmu.edu.cn
厦门大学外文学院
电话:0592-2187900
网址:https://cflc.x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