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办学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2号(合肥汇心湖校区)
合肥市巢湖市凤凰山路(巢湖鼓山校区)
一、录取规则及要求:
1.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体检要求: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3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学校开设英语课及日语、韩语等选修课。
4.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5.所有专业无分数级差,也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6.按“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完成全部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后,若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完成全部专业志愿录取后,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将其调剂到其他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7.轨道交通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弱视,其中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cm 及以上, 女生身高 160cm 及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8.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二、其他:
⒈ 奖助措施: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安徽省农信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设立校内奖学金、特困学生补助、勤工助学等。
2.颁发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3.学费标准: 按照皖价费〔2006〕240号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4.联系方式:
邮编:238000
电话:0551-82364123
网址:http://www.h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