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亳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药都路1625号
五、招生计划:以教育主管部下达为准。
六、录取规则及要求
(一)招收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的考生,考生须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并达到高职(专科)批次投档线,线上生源不足时按照相关政策降分征集录取。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三)录取时,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依据分数按照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依次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服从调剂者调剂到相应有空缺计划的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四)招生专业无语种限制,入校后公共外语学习语种为英语,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五)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统一组织实施新生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颁发证书
(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亳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历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八、学费标准
按照皖价费〔2006〕240号、教计〔2006〕15号收费执行标准:
文科专业3500元/生·学年;
理科专业3900元/生·学年;
6人间以下(含6人),800元/生·学年;
普通宿舍,400元/生·学年。
九、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亳州市药都路1625号
邮政编码:236800
联系电话:0558-3319000
学院网址:http://www.bzy.edu.cn
电子邮箱:zjc5587000@163.com
十、奖助政策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已建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资助和社会资助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其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孤儿等学生,按规定向学校申请学费减免或特殊困难补助;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12000元/年;学校对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承诺不让任何一位被录取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