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5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的有关规定,2025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通过综合评价方式进行选拔。具体办法如下:
一、申请资格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所持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2.参加当年度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的台湾高中毕业生,成绩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1)报考理科试验班类专业的考生,学测总成绩达到顶标级,且语文、数学A、英文、自然科目成绩均达顶标级;
(2)报考社会科学试验班专业的考生,学测总成绩达到顶标级,且语文、数学B、英文、社会科目成绩均达顶标级。
二、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照我校相关类别往年招生规模确定,最终录取人数视申请者的人数和水平确定。
招生专业为理科试验班类、社会科学试验班。
招生专业信息可在北航招生网查询(http://zs.buaa.edu.cn/bkzn/zszy.htm),我校实行大类招生、大类培养,专业分流方案参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各招生专业所对应的培养方向以最终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三、申请方式
请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https://www.gatzs.com.cn/z/tw/),按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考核报到时须提供原件核验。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申请材料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
1.2025年学测成绩通知单影印本(含报名序号,须加盖所在高中公章或经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中心确认);
2.考生本人签字的《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委托书用于授权我校查验、核准考生“学测”成绩等信息,请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模板);
3.高中三年成绩单(包括成绩说明),须加盖所在高中公章;
4.所在高中学生证;
5.《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6.两封有关申请人学习能力、综合素质的推荐信;
7.有关申请人学习能力、综合素质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传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日—3月31日。
四、选拔及录取办法
我校将根据报名材料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报名要求进行初审,确定参加考核的申请人名单。考生可于4月15日左右在报名系统内查询初审结果。
通过初审的申请人于5月上旬来我校参加笔试、面试考核。笔试难度参照大陆高考难度。具体考核安排我校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北航招生网(http://zs.buaa.edu.cn)相关通知。
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的考核成绩予以评定,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将作为评分的重要参考,具体安排我校将另行通知。
考生的笔试和面试考核成绩合格线均为对应各项成绩满分的70%,我校将根据申请人的测试成绩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北航招生网(http://zs.buaa.edu.cn)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录取结果,进行录取确认。
五、选拔费用
我校不收取任何申请、测试费用。
六、学费和住宿费
台湾学生的学费与大陆学生相同,学生原则上与大陆学生同住,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收取,与大陆学生相同。
七、学生管理与升学就业
学生入校后,学习及管理遵照我校大学生相关规定。学生可依据学校相关政策确定具体专业方向、申请转换专业等。学校将尽力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帮助,以便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台湾学生本科毕业后可在大陆继续读研或直接就业。
八、其他
除本简章规定的情形外,我校仍通过港澳台侨联合招生考试录取台湾学生。
本简章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知行南楼302
邮编:100191
咨询电话:(8610)82317695
咨询邮箱:zsbgs@buaa.edu.cn
网址:http://zs.buaa.edu.cn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