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省、校奖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均按国家、省规定金额发放)、校级奖学金、社会资助奖励基金等,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按国家规定分档发放,一档助学金4500元/年,二档助学金2700元/年;退役士兵专项助学金人均3300元/年。 (三)特殊困难补助:包括临时困难补助和专项补助。家庭临时发生特殊困难的学生,可申请资助,学校视困难程度给予最高6000元临时困难补助;专项补助有意外保险补贴、春节回家交通补贴等。 (四)助学贷款:确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学生以个人信誉为保证,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原则上不超过1200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优先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学生通过勤工助学解决困难,完成学业。 (六)减免学费:特殊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减免学费,学校视学生困难程度给予部分或全部减免。 (七)发展性资助:根据学生的差异性和多元化发展的需求,以项目形式资助学生全面发展,项目经费不超过9000元/项。 |